天柱县环保局“五实事”兑“诺”

21.01.2016  09:43
 

  天柱县从2013年起,各职能部门要围绕部门职责,年初向县人大代表作出全年工作郑重承诺,年末进行督促检查兑现承诺情况,同时列入当年综合目标考核分值。2015年,该局着力抓实五件实事,2016年1月19日上午,县环保局局长向县人大考核组进行全面述职述诺。

  一是力控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975.39吨、193.40吨以内,比2010年的1312.00吨、197.34吨分别减少25.6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323.19吨,比2010年的3418.77吨减少2.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360.27吨以内,比2010年的369.02吨减少2.37%,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二是抓实城乡饮用水源保护与划定。全面完成远口镇供水大坝饮用水源地,县城备用水源地高明山环保设施建设,按照饮用水源保护规范,设置界标4块,警示牌7块,宣传牌12块,界桩12块,防护围网150米;划定12个乡镇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投入15万元保护饮用水源。

  三是推进监测能力达标与提升巩固。投入47万元又新增县城空气质量监测C0、O?、PM2.5三项指标系统,并于今年9月通过验收,实现与省、州站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目前,能监测县城C0、O?、PM2.5、SO2、N02、PM10六项指标,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PI指数≤100)比例达到100%。同时,投入60万元完成环境监测业务能力建设,基本具备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并作为全省第一批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西部建设标准)验收。

  四是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2015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起,罚没资金37.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明显加强。加强环境信访应急管理。2015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3件,办结53件,办结率100%,排查化解信访积案1起,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加强农村环境和清水江整治。投入83万元巩固赖洞、渔塘、新市、隆寨、龙盘、注溪、摆洞、瓮洞镇瓮洞村、上柳村、中柳村、石柳村、平寨12个村垃圾整治和赖洞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15年投入243万元建立长效打捞机制治理白市库区水生植物,做到日产日清,辖区内清水江出境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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