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建设通过省绩效考核

17.10.2015  12:21

开阳县2014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位于开阳县龙岗镇大鸭村、坝子村、立京村和格林村;毛云乡毛栗村、簸箕村和鲁底村;高寨乡久场村、杠寨村和平寨村。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资金2076.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县级76.32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山塘整治5座,新增总蓄水容积4.85万m;2.改造小型灌溉泵站1处,装机容量30kw;3.新建灌溉水池60口(共3000m),高位水池5口;4.改造拦水堰3座,新建拦水堰17座;5.机井配套4口,总装机容量22.5kw;6.新建、改造渠道(含衬砌)长度64.36km,新建拦洪沟2.4km。工程总投资2076.32万元,工程实施后可灌溉耕地面积1.112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3422亩,恢复灌溉面积0.7704万亩。

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制”进行建设管理,建设单位都具有相应资质。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合同管理,按设计监督实施完成,达到设计建设效果。施工管理实行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技术人员、乡镇水利站人员现场负责监督技术和施工质量,各有关项目村干部受益村民代表参与工程监督。

日前,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监管、将重点县建设的项目设计、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使用和监管,实行重点县退出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完成,由贵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绩效考核专家小组经过2天的时间,对开阳县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建设进行考核。本次省级考核分资料考核和工程质量效益考核两方面进行,在考核中,考核组全面详查了开阳县实施的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总体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年度实施方案、招投标,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产权明析、工程效益、运行管护、信息宣传等资料。通过全面详细考核和工程质量效益实地考核,开阳县以75.2分成绩顺利通过省绩效考核。(开阳县水务管理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