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施“奖勤助补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高校将实行全新的学费标准,本科、高职专业学费均不同程度上涨。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顺利入学,今年我省高校的各项奖补政策也做了相应调整。
新学期新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今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一届学生的平均学费标准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3558元(每生每学年)调整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职高专由现行2600—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
同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公布的我省新调整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中各类院校、各类学科的学费标准,一般本科专业平均学费标准4170元。其中,哲学、历史学、农学,少数民族预科,学费标准3830元;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学费标准4100元;理学、工学,学费标准4200元;医学,学费标准4500元。一般高职高专学费标准3500元。艺术类专业本科学费标准9000元,高职高专学费标准7000元。独立学院本科学费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学费上涨,那贫困家庭是否会因此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呢?近日,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从今年秋期学期起,普通高等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本校“奖、勤、助、补、减”等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方面。据省教育厅资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学费上涨的同时,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奖补政策也有所上调。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今年,我省预计发放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20万人,贷款金额10亿元。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方面。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一、二、三档,其中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高校学生资助方面。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等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补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标准、评审条件、勤工助学岗位设定、生活补助、学费见面等由各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确定。
社会捐资助学方面。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可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提供入学路费及生活费。高校接受社会捐助,可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对口帮扶,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同时,我省各高校都开通了新生“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高校研究生资助政策
今年,我省高校从秋季学期起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将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主要是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颁发教育部的国家级荣誉证书。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表彰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我省高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本报记者 罗海兰
相关链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流程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2、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向社会慈善机构申请入学路费、生活费补助;
3、新生入学时,可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通过学校新生“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4、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助学金,作为学习生活费;
5、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