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买来身份证到银行开户 被处10日行政拘留

01.01.2015  02:19

  本报讯 湖南一名女子在遵义游玩时,为把身上的现金存入银行,于是持买来的他人身份证去开户,不料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昨天,她因此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24岁的女子刘某,家住湖南省双峰县,此前在广东经营一家餐馆。12月22日,刘某在广州火车站,遇到有人向她卖身份证。刘某的身份证此前正好丢失,为了方便,她以80元的价格,买了张别人的身份证,这张身份证上的年龄,比她小7岁。

  12月26日,刘某到遵义玩耍,朋友归还她数千元现金。想到带着现金不方便,刘某于是拿着这张买来的身份证,到当地银行开卡,不料因年龄悬殊太大、且照片不像刘某本人,引起工作人员疑心。

  经当地警方调查,刘某承认,这张身份证确实不是她本人。昨天,刘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