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教育部拟在“十三五”期间维持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规模,支持扩大民族班办学,以提高办学效益,快出人才,多出人才。为此我省鼓励高校积极举办民族班,增加民族班招生计划。
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其学制与其他同批次录取考生相同。
全省各高校要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高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普通高校民族班招生办学,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建设人才。请各高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举办民族班、或是否调整预科班为民族班、双语预科班为双语民族班,请各校于2016年3月4日前将申报情况报告及招生计划(附件)报送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附件:2016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申请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詹中志、班正奎
联系电话:0851-852854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