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再次部署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
18.05.2016 15:4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省民宗委再次下发通知,对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民宗委于2015年部署并全面完成已认定备案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宗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以佛教为试点,逐步推动各宗教规范本宗教教职人员证书是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全省各级民宗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为道教、天主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已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地方,要认真进行检查核对,查缺补漏,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已认定但未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完善手续,批复并颁发证书。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8.05.2016 15:46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