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大环资委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预调研

03.08.2016  19:37

走访群众

      为进一步了解《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8月1日,由州人大环资委主任唐军带队对都匀剑江河执法工作进行实地预调研,为10月份开展的州人大主任调研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州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裕民,市人大副主任何宗武、市水务局副局长郑兴顺陪同检查并作情况汇报。

    调研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及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一是先后深入杨柳街“小黄河”、邦水河周边 、“两河汇”生态景观工程,对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处理以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接入等情况进行了解。二是走访部分群众,了解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保护剑江河生态环境上采取的措施和法律手段,沿河农村生活环境改善情况等。三是了解目前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例如管理制度的完善、治理效果、工程进度、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等情况。

      调研中,唐军主任要求,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时间制定完成《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让部门职能职责更加明确、具体。二是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实现区域管理、区域达标的目标。三是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一些职能交叉的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力量,为保护母亲河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