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程率队到威宁县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督导

09.03.201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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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威宁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3月2日至3月3日,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程率领厅政策法规处、总量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一行到威宁县督导“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督导组一行深入到威宁县陕桥街道办事处,详细了解了该办事处落实“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情况和管辖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主要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就“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沟通,对陕桥街道办事处如何落实好“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之后,督导组召开了法治威宁创建工作座谈会,全面听取了威宁县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威宁县“法治毕节”创建六大工程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创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陈程总工程师充分肯定了威宁县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说,威宁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速度快,标准要求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办事处)制定的创建子方案未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任务不明确,创建工作的管理、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最后,陈程对威宁县深化“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把“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相结合做好整体规划,避免两张皮;三是要深化细化、务求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将创建方案继续深化细化,做到见文、见事、见人、见亮点,将创建指标具体化,建立工作台账,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协调联动、整合资源,争取支持。各创建单位要加强联系,整合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提升创建成效。威宁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及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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