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推出“税收黑名单” 为纳税信用体系“加码”
04.11.2014 18:33
本文来源: 新华
近日,记者从威宁自治县国税局了解到,威宁县已从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情节严重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将被列入税收“黑名单”。
对于税收“黑名单”企业收集范围,威宁自治县国税局负责人介绍,主要确定了7项标准,例如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被查补税款达500万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等。
据了解,威宁自治县国税局将在每季度终了30日内,通过办税厅公告栏、税企QQ群、微信服务群、手机短信等平台向社会曝光“黑名单”。“黑名单”不仅公开涉案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等,还会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两年才能撤销,其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被定为D级,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申报等方面都将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也将高于其他纳税人。
据悉,威宁自治县国税局还与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惩罚机制,定期将“黑名单”通报给相关部门,并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进出口、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使“黑名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张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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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1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