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发展社保事业 助推民生改善

10.09.2014  13:12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10日电  近年来,贵州省威宁自治县严格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打造“贴心社保”,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条件,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确保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指标任务,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养老“惠民工程”,该县做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好社会保险全面工作,围绕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的征缴和待遇支付为主线,努力打造“贴心社保”利民惠民。为做好社保工作,完善待遇程序,该县立足实际规范工作流程,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保民生、保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群众排忧解难

    威宁县社保局以自律为本,做到“自主、自省、自警、自勉”,以实际行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勤为本以苦励志以廉修身,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随着各类企业改革改制的结束,许多遗留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面对那些“老、弱、病、残”的社会弱势群体,来信来访和接待处理,社保局积极为群众做力所能及的事,做到来者不拒、主动热情、细心解答、耐心说服,对反映的问题如果在权限范围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需请示上级的作好记录再请示,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坚持以德敬人以理服人,针对难点问题不随意表态,采用说服解释和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意见。

    为确保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社保局做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广大人民最关心、最关注的养老“惠民工程”,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民心稳定了、幸福指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自然也就随之提高。

    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生命钱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在基金收取、入账等各个环节中采取严防死守、堵塞漏洞、按月缴费公示、内部管控、外部监管、群众监督等手段和方式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履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各项保险在收入、支出户和财政专户中列收列支,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不定时对账,做到账目清晰,按时上报社保基金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统计报表,建立健全业务台账。对于社保新政策,该县还处于发展阶段,为确保政策进户,采取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接受问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

    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熟悉经办流程,强化德、能、勤、绩,明确职责履行责任,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填报、档案管理等工作,档案按相关要求整理归档,并按时报送参保、待遇申请等各种报表材料。

    为切实抓好社会保险全面工作,该县社保局围绕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费的征缴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为主线,着眼于社保基金的征缴和扩面工作,在统一部署下顺利完成基金的征缴和扩面工作。

     为老百姓撑起“保护伞

    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和续保工作上,威宁县紧紧围绕“全民参保、社保为福”的原则,着力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为老百姓撑起“保护伞”造福于民,通过多样化的宣讲途径,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提高参保和续保率,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让更多的群众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据威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自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该县组织各乡镇片区的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开展摸底工作,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数据调查有关资料,进一步摸清摸准农民户数、人口数、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基础信息的收集,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为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该县着重在创新机制上求突破,在完善制度中求发展,努力实现业务经办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呈现出城乡居民受益和保障机制运行良好的喜人态势,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城乡居保是自己的“保护伞”。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实现地方财政对城乡居民缴费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县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自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年满16周岁的本县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并且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到800元8个档次,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到1000元和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缴费标准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一年一选,或几年均按同一标准交纳。

    城乡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威宁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低标准每年100元为其全额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按照个人缴费最低标准每年50元为其补贴。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之日起,对每年按时缴费的参保人,由地方政府在其个人账户内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给予补贴。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威宁县社保局明确责任,切实增强社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精心组织,把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基金征缴做到及时入账,待遇发放做到应发尽发,基金收取和入账等环节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

    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出现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脱离岗位,必须做好财务对账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实缴保险费与系统记录的收缴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在发放待遇领取工作时确保不出现冒领现象,对出现冒领的除责令相关人员追回外,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抽调业务熟练、政策性强、善于做农民工作的干部深入到村到组到户,向农民群众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保参保。在工作中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寻找提高参保率的突破口,采取乡镇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制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将社保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切实做到人人身上有指标,齐抓共管见成效的良好局面。

    据悉,今年1至8月,已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6.9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9万人,占任务数比例112.89%,征缴基金5485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51万人,占任务数比例102.13%,征缴基金285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81万人,占任务数比例114.47%,征缴基金91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3.91万人,占任务数比例97.73%,征缴基金387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2.25万人,占任务数比例116.52%,征缴基金154万元。(胡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