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措并举推进棚改工作

03.03.2016  11:3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宁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威宁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督促。

二是督促责任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署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审议决定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解决棚户区改造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审批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研究决定棚户区改造其他重大事项。

三是完善规划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棚户区政策,修改和完善威宁自治县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当年的棚户区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总方案,各片区再根据总方案制定详细的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对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的考核范围,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由县督办督查局牵头,县监察局、棚改办积极配合,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与协调,对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要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现挖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懂政策、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以鲜明的实干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创先争优,有所作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六是广泛宣传动员。由县委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进行系统策划,统一口径、统一步调,制定详细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大力宣传弘扬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先进典型事例,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