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为龙里环保事业保驾护航
党的 十八大 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中纪委 十八届四中全会 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作为最基层的县纪委派驻县环保局一名纪检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面履行 党章 赋予我们的职责,强化学习提素质,对照纪律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龙里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找准定位、厘清职责。准确把握纪检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主业意识,分清主办和协办、参与和督办的责任,管好该管的,放下该放的,把原先分管的业务交给相关领导和办科室,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专司其职,杜绝越位、错位和缺位的事情发生。专司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职能,“解放”出来成为“术业专攻”人士,解决“越位错位”问题。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厘清职责、全面清理,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要求,抓好纠风治乱、正风肃纪、党务公开、资金监管、公车治理等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承办,减轻负担,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纪检工作的同时,也让纪检监察能厘清界限,避免在参与到具体行政业务工作中,会有被某些存在歪风邪气、违纪违法的部门和个人腐蚀的可能,从而实质性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果。
二是落实三转、创新工作。按照党章赋予纪检干部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把更多的责任放在督促主体责任抓落实和抓执行上,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积极争取县纪委和局党组的支持,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等对中央“ 八项规定 ”的贯彻落实。改变过去的老办法、老观念、老套路、老好人思想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抓好预警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做一名熟知党规党纪、业务熟练的纪检干部,做一名受欢迎爱戴的环保纪检干部。“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严格执行中纪委“四个不准”要求,王岐山书记对纪检干部日常工作和工作作风提出的“十五字”要求,把自己打造成一名能打仗、打胜仗的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干部。
在学习过程中,我还有四点体会: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为新的常态。细细品读习总书记和王歧山书记的讲话,时时处处都能体会到这种新思想、新精神以及立足长远、务求实效的决心的意志。一方面体现在“新”,就是与以往有根本的不同,如:新思想、新观念、新制度、新办法、新风尚;另一方面体现在“常态化”,就是无时限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直至习惯成自然。就是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决不允许有回潮的可能。
二是必须把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两个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也是保护个人发展进步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得好,各类差错事故和案件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落实得不好,就会差错频发、事故不断。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必须紧紧扭住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正是抓住了“八项规定”这个“牛鼻子”,找准了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从而开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我们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相关要求,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 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信念,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四是必须突出案件风险防范这条主线。安全是最大的工作业绩,其它工作再好,出了案件一切都是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教育管理、风险排查、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时刻绷紧案件风险防范这根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根本,监督为保障,教育和引导广大 党员 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对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将各类风险苗头消除在初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