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

14.04.2017  00:00

2017年4月12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会议一是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二是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中纪通〔2017〕1号)和省纪委《关于九起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17〕4号)文件精神;三是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四是传达学习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黔党发〔2017〕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黔组通〔2017〕6号)文件精神。

会上,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张洪、徐明、刘克招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会议要求,一是中心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召开相应的集中学习会议,将党组中心组本次学习内容作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主要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党组;二是中心处级以上干部,重点围绕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心得体会文章书面报告中心党组。

会议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洪同志主持,党组领导徐明、刘克招参加了会议,中心处级以上干部和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