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民宗委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3.04.2016  13:54

4月11日上午,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就《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黔组通〔2016〕25号)文件进行专题学习。会议由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王平同志主持。委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明进同志传达学习了《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州直党工通(2016)14号文件精神;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黔组通〔2016〕25号)文件。

会议强调,《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的很多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委党支部要切实抓好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贯彻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工作。每一位党员要把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掌握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要增强政治定力,带头向中央看齐,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民族宗教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掌握领导艺术,坚持从严要求,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三严三实”融入思想、工作和作风中,大力弘扬公道正派、严谨细致的优良作风,持续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自身作风建设。并且,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把中央精神切实融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之中,把“两学一做”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确保取得实效,更好更快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