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办发〔2014〕56号)学习集中考试

02.06.2015  19:53

      为检验并巩固干部职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的成果,5月15日上午8点半,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人事宣教股、局办公室联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71名进行集中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工作采取集中、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采用市普法办统  一印制的试卷。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对新《环保法》内容的理解和印证,特别是相对于前法作出的修改和增补,提高对工作领域和自身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贡献,为接下来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打基础、练好兵。

      局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派出机构负责人均参加了此次现场考试,为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了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