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调整确认后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23.07.2015  18:23
  黔学位办〔2015〕21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医专业学位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我省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和遵义医学院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确认结果已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调整确认后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学位﹝2015﹞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上述三所医学院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理念和意识,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地建设,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调整确认后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