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评选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黔学位〔2014〕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黔教研发〔2013〕491号)有关精神,推动高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切实增强广大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为我省“主基调”和“主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我委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篇数
评选范围:2012年度至2014年6月前在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中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评选篇数:拟评选贵州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0篇。
二、评选标准
参评的学位论文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写作需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基础研究类”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突出原始创新,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本学科前沿性,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类”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在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凝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具有较好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限额推荐
本次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限额推荐、总量控制,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贵州大学30篇,贵阳医学院20篇。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贵州大学15篇,贵州师范大学10篇,贵州民族大学10篇,贵州财经大学10篇,贵阳医学院10篇,贵阳中医学院10篇,遵义医学院10篇。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ky.gzsedu.cn ),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A3纸骑逢装订或A4纸胶装)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向省学位办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 申报材料
1.《贵州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
2.获得学位证复印件;
3.学位论文复印件;
4.已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成果获奖材料等。
五、审核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参评的学位论文进行初选,并将初选后的学位论文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学位办。
(二)省级评审。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评审方式采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或会议评审,并将拟入选名单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
(三)提出异议。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向省学位办提出书面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题目、作者姓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省学位办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保密。
(四)公布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贵州省2012年度至2014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正式行文公布,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有关说明
(一)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
(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填报的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或是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的成果;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四)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熊星 何志全 文治瑞;联系电话:52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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