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每班不得超56人
今年秋季学期,我省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
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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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学校、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整体谋划制定当地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既要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农村学校“小升初”整班移交,防止学生在招生环节辍学失学。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在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入学文件正式出台之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优化中小学校布局,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力争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对于入学适龄人口较多、学位供给不足的地方,要提前谋划,加快学校建设,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班额标准。
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通知明确,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在招生入学的当年进行调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以推优或其他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小学也不得为初中学校以择校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小学班主任或学校校长均不得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初中特长生的,需提前报省教育厅批准。
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通知明确,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等情况,落实每所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要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大校额。特长生招生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未报批的不予注册学籍。同时,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