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省级示范”学校名单出炉
2015“省级示范”学校名单出炉
遵义县一中、遵义市第四中学升为一类示范性高中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公布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升类及创建评估结果,遵义县一中、遵义市第四中学2所学校批准升类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此外,4所学校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6所学校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一类示范性高中增加至5所
据了解,此次根据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2014年修订稿) 》 规定,按照学校申请、层层申报、专家组两次评估、领导小组审议、省教育厅党组审定的程序,批准遵义县一中、遵义市第四中学2所学校升类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至此我省的一类示范性高中在贵阳一中、贵阳市实验三中、凯里一中3所的基础上增加到了5所。
另外,仁怀市第一中学、金沙县第一中学、盘县第二中学、黔西县第一中学4所学校升类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平坝第一高级中学、织金县第二中学、独山高级中学、雷山县民族中学、江口中学5所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同时,息烽一中在2013年通过评估的基础上,经复核也正式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据悉,我省自2001年启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截至2015年8月,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38所,其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05所 (一类学校5所、二类学校64所、三类学校36所)。
收费标准今年秋季执行
高中升级后如何收费? 记者了解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按照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价费〔2013〕203号) 要求,于2015年秋季起执行: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
学校要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在官方网站及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新的收费标准,同时在校园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外,学校须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困难家庭的学生免除学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要适当减免学费。(沈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