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良 刘远坤出席《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31.10.2014  11:23

 

 

  10月30日,《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副省长刘远坤出席并讲话。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施行,将填补我省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法律法规的空白,使处理工作有法可依。其中,“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赔偿准备金、设立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规定,是《条例》的亮点内容。

  周忠良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并主动向人大报告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刘远坤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以及社会各方面要按照《条例》履行好相应责任和义务,切实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