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贵大新闻网讯 (记者 王旭旭 摄影 陈恒) 5月3日,由贵州省教育厅主办,贵州大学承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研讨会在我校北校区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管理处处长解汉林、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邓生井、我校党委副书记杨未出席会议,贵州省教育厅、省内69所高校分管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部分高校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及我校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未致辞,她对各位与会领导和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说道,在朝着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目标迈进时,要肩负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精准把握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特点,精心探讨学生日常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交流经验,共同进步。
解汉林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报告。他汇报了《规定》的修订原因过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高校应注意的问题,并针对《规定》中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他强调,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规定精神;要转变管理理念,维护学生权益;要清理现有文件,完善管理体系;要准确解读规定,规范用词用语。
参会学校代表分成十组针对《规定》中新修订的内容,结合自己学校的特点和修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座谈。省教育厅相关人员针对各高校在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创业条件界定和学分认定,转学、转专业依据界定,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延迟毕业年限规定,入学后身心健康复查依据,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网络课程学分认定,校园安全等方面共同面临的问题进行解答。
反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41号《规定》弹性大,给了高校更多自主权,这次及时、高效的培训会为各高校科学合理地修订、完善学生管理工作条例提供了好的思路、方法。大家表示,会按照《规定》要求,结合自己学校实际情况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