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心城区对购房择校亮“红灯”

22.03.2015  04:27
原标题:宁波中心城区对购房择校亮“红灯

连日来,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等中心城区出台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购房择校的做法亮起“红灯”。

据鄞州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陈恩介绍,此前学区学生认定的依据主要是房产和户口,同时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因此购房择校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在2014年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以后,名校学区房买卖更为活跃。

该区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石碧波说,中心城区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较多,一些居民买进迁入户口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后又转手卖掉;有的房子落户五六个学生;有的房子出卖百分之一产权,只要把共有产权证书办下来就可以迁入户口,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据介绍,目前,宁波中心城区“无房空挂户”将近1200户,部分小区“无房空挂户”数量超过了总户数的10%。

据鄞州区中河街道教辅室透露,该街道今年秋季将入读的户籍新生达1492人,另外有房产单证的人228人,较去年增加了130人。该街道义务教育段学校新生已经连续4年保持增长,增加人数都超过百人。该街道辖区内宋诏桥、华泰、东湖、东裕、堇山等5所小学,规划设计班级是132个,现已扩招到167个班。

海曙区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黄秀峰表示,该区从2014年小学招生开始,就出台政策堵死购房择校的路径,且在招生政策出台前与该市江东、江北等“老三区”进行沟通,基本政策保持一致。今年仍将保持这项政策的持续性。

在借鉴海曙区政策的基础上,今年鄞州区出台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将不视作学校学区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街道政府统一调配,安排学校入读。

更为严格的是,该意见规定,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从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鄞州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称,有关部门前期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调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进行了重大政策出台风险预判,今年是过渡期,并提前预警从明年开始实施。

海曙、鄞州等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出台,是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对社会与学生家长也是一种预警和引导:通过购买学区房,也不一定能顺利进入相应的学校。教育部门一方面要坚持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让每一个孩子就近入学;另一方面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让每一个孩子接受好的教育。

对此,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罗涛说,义务教育段招生主要以县市区为主,宁波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控制择校要求等方面做得比较好,政策措施也符合各地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