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单位一乡镇被警诫约谈、黄牌警告处理

10.12.2014  09:30

  


天柱县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警诫约谈会议

  12月8日下午,天柱县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警诫约谈、黄牌警告处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兴友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对第三季度行业、辖区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上报事故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城镇人民政府给予警诫约谈、黄牌警告处理。县委组织部、县第六纪工委相关领导和县安委办主任参与警诫约谈、黄牌警告处理。

  会上,王兴友副县长宣读了《关于天柱县黔东商贸物流城“7•28”塔吊安装起重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天府函[2014]172号),通报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城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分别作了深刻的检讨发言,认真分析了事故发生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就下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表态。县委组织部、县第六纪工委领导和县安委办主任分别作了警诫,并作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大胆开展工作,把工作抓实、抓牢、抓细。二是要加强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系,协调配合,跟踪检查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整治混岗混编现象,落实责任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天柱县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警诫约谈会议

  王兴友副县长强调:一是要正确对待。“7•28”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在建筑安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要提高认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查摆剖析,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二是要放下包袱。要把这次警诫约谈、黄牌警告处理作为下步搞好工作的动力和鞭策,知耻而后勇,后发敢超。三是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抓住重点,落实监管突破,遵循“四个责”、“三个管”原则,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四是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就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检查、督查、巡查和治理等工作落实到位。(供 稿:杨礼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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