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多举措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宣贯周”活动

18.12.2014  12:49

  

  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贵阳市多举措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宣贯周”活动,切实做到“宣传报道铺天盖地”,在全市营造学习宣贯新安法的浓厚氛围。

  一、组织有力,精心部署

  我市下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宣贯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把认真组织新安法正式施行的宣贯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手机报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

  在宣贯活动中,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贴进群众、贴进企业的宣贯活动。

  一是延长宣传时间,扩大宣传效果。我市在国家和省开展《安全生产法》12月1日正式施行日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正式施行宣贯周”活动,活动时间从12月1日至12月7日止,部分活动延伸至12月10日以后。

  二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含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悬挂宣传标语,居委会和村委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门口、厂区悬挂新安法宣传标语,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刊等。有关部门安排和督促主要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新安法的标语横幅标语5797余条,LED屏滚动播放宣贯信息10万余条(次),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新安法的标语横幅2000多条,在市、区客车站、码头悬挂新安法宣传大型横幅,在公交车、出租车及长途客运辆车辆上张贴新安法宣传标语并利用车载视频滚动播放新安法宣传标语8万余条(次)。发放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13675份等,进行广泛的宣传。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长魏燕飞12月1日在贵阳日报上发表了新安法宣贯文章《依法打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各区(市、县)、经开区安监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分别发表署名文章,宣贯和解读新安法。贵阳电视台和各区(市、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新安法公益广告和标语。贵阳广播电台在黄金时间播放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口号。市安委办在11月29日至12月10日期间,通过“贵阳市人民政府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宣传标语手机短信5万余条,各区(市、县)安委办也通过手机短信群发信息数共50万余条。

  四是开展系列活动。在“施行宣贯周”期间,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同时,以“12.4”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1200余份。

  贵阳市“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宣贯周”活动,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下,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宣贯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做到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版”,有效提升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贵阳市多举措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宣贯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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