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安监局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两库一单”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厅函〔2016〕256号)、安顺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协组[201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监管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库一单”)的建设。
近日,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两库一单”>的通知》(安市安监管[2016]59号),标志着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完成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两库一单”的建设。
“两库一单”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市安全监管实际情况,“三类企业”必须纳入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即: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需短时期内对某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信息化等方式,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双随机(随机确定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在实施随机抽查时,要根据《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确定具体的抽查事项;无相关规定作为依据的,不得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执法措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安顺市安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对象的变化、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等情况对“两库一单”进行适时更新,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确保“两库一单”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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