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台泥(安顺)水泥有限公司5·28”机械伤害事故的通报

13.08.2014  18:40

  黔安监电传〔2014〕12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

  2014年5月28日16时15分许,台泥(安顺)水泥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生料粉磨机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因误操作送电启动磨机而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和停、送电安全制度,违章作业所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各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厂区内设备检修、有限空间、动火动土和交叉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管理,并实施作业前确认,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安全责任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各工贸企业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视同仁”,严禁存在“特殊待遇”、“特殊区域”。一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把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二是要严格督促招商引资项目切实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把项目安全生产“审核关”;三是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投入到位,督促企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把安全生产“监管关”。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对本辖区内各工贸企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执行各项安全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设备检修管理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情况;重点督促企业完善并严格落实厂区内设备检修、有限空间等现场临时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肃查处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严肃处理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及时排查隐患、治理隐患,违规作业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既要做到严格责任追究,更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速将本通报转发至当地各县(区、市、特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各有关企业。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