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到黔东南州开展督查
省安委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到黔东南州开展督查
7月7日至10日,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安〔2015〕10号)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黄小兵带领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第七组一行5人到黔东南州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组首先在州政府听取黔东南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黔东南州副州长林朝盛就全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州交通局、州商务局、州住建局、州消防支队等部门就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汇报。汇报会上,督查组详细了解了黔东南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及年初检查的凯里市新能燃气公司等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要求:对于证照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不得出现先建设后审批等现象,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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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督查组一行到凯里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丹寨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抽查了凯里市新能燃气公司、贵州恒昊有限公司、贵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凯里城南客车站、凯运公司、凯里市北京华联超市、丹寨县卡拉村、丹寨县兴富祥装备制造公司等单位企业。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和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实现安全责任体系“五级无覆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查处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等情况。
通过抽查,发现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层层衰减等现象。如: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松散、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不熟悉“五不二确保”承诺内容、客运车辆乘客未系安全带、危化品管理混乱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省安委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分别向黔东南州及相关部门下发督查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将按照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对黔东南州督查全覆盖,从七月至十二月,每月督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2个以上县(市、区)、2个以上乡(镇)和3个以上企业。督查检查工作将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重点督查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矿山、危化、油气管道、冶炼、建材、建筑等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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