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安排他人入学 琼海一男子诈骗41万余元获刑
17.03.2015 01:07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南海网海口3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崔善红)琼海一男子李某谎称其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到海口一中、义龙中学等学校入学,先后骗取他人41万余元。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2月至9月期间,李某(男,现年42岁,海南琼海人)虚构其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到海口一中、义龙中学等学校入学就读,骗取战某隆、张某娟、陈某仕、李某专、谭某标、胡某等6人共计人民币41.1万元。骗取钱财后,李某并没有帮助他人安排小孩入学,而是将所骗钱财用于挥霍、赌博。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41.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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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5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