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厅安排受灾民众转移安置和灾后救助工作
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13日电(袁超)近期,贵州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一些地方遭受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给灾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13日,记者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贵州官方已下发紧急通知,就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灾后救助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灾害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灾情发展,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第一时间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健全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民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预警喇叭等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
此外,就妥善做好临灾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方面,各地要始终把确保民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的群众,要提前做好人员转移的思想教育工作,细化避险路线,并逐村逐户逐人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一旦遇有重大险情,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坚决、及时、果断地转移危险区内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防范次生灾害等工作。受灾地区要及时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投亲靠友、借助闲置房屋和搭建帐篷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要规范设置和管理好集中安置点,做好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查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开展卫生消杀和防病防疫等工作,确保灾后不出现疫情,切实保证受灾群众安置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按规定认真落实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因灾毁损住房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灾害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充分保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要采取措施确保受灾学校尽快复课,确保学生有学可上。要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毁损住房恢复重建。要统筹管理使用好中央、省级补助和本级投入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政策衔接,积极协调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