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环保局继续落实环评制度改革 助推新区发展
23.08.2016 17:4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优化环评服务,贵安新区环保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 19号),扎实推进贵安新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坚守生态底线,严格环评准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的指导思想。配合起草并报贵安新区管委会出台了《贵安新区直管区生态环境负面清单制度》,从产业空间布局约束、行业准入限制、环境容量管控和环境质量管控四方面提出了新区直管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招商引资的前置条件。从2016年初至今,新区环保局共审核预评估表31个,否决高污染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做到了“项目要引进,环保先把关”。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缩减审批时限。该局持续开展“环保手续办理上门服务工作”,对各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仔细了解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向项目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30个、15个工作日,分别承诺为15个、7个、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创新出台《贵安新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管理制度(试行)》,对符合备案制度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备案管理制度。三是完善环评机制、规范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本)》。出台《贵安新区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制度(2016)》,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未列入国家《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本)》且污染较轻、不涉及敏感区、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试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3.08.201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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