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部县43个社团被撤销 安监局长被警告处分
18日,记者从南充市南部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通过开展正风肃纪工作,针对有关部门通过协会、学会及社团组织向管理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南部县纪委对全县各部门、单位自办自管的287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43个社会团体被撤销,安监局局长史光伦被党内警告处分。
社团违规收费 主管领导遭“理麻”
南部县纪委负责人介绍,今年来,先后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上级部门反映,南部有关部门通过协会、学会及社团组织向管理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经检查发现,由南部县安监局主管的南部县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3年违规向23个单位收取会费120320元,向81个单位收取培训费107100元;2013年8月,在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4元每课时培训收费出台后,仍然收取某砖厂培训费10000元未进行培训。
目前,南部县安监局局长史光伦被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政风肃纪工作大会上作检讨,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财政。
专项检查 43个社团组织被撤销
从今年3月开始,南部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对全县278个社团、62个民办非企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清查这些社团组织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只收费不服务、社会公信力低下、长期不开展活动、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兼任社团负责人、行政部门执法人员进入社团行使执法权、不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和参加年检等情况。
通过清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43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南部县纪委对要求两年未年检的19个社会团体、与业务主管部门尚未完全脱钩的16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在规定时间必须撤(注)销;72名公职人员在社团兼职行为被责令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变更登记。
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南部县纪委、民政局要求所有社团实行政会分离,现职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退休未超过三年(含三年)曾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兼任任何职务,已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必须辞去所兼各类职务;兼职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领取报酬。(宋英猛 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