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省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

18.09.2017  19:55
 

  根据平坝区人民政府申请和安顺市环保局推荐,2017年9月13日~15日,贵州省环保厅联合安顺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及部门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在2015年初对该区组织的生态县技术评估基础上,由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同志率队赴实地对该区创建省级生态县(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组在平坝区验收期间,对照《贵州省生态县建设标准(试行)》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围绕2015年初技术评估提出的《关于安顺市平坝县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反馈意见》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饮用水源、垃圾中转站、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秸秆综合利用等13个点位)、资料查阅(约25套70余盒资料),并与平坝区有关部门迎检人员进行了业务交流、质询问答。

  经验收工作组集体商议,同意平坝区通过省级生态县(区)考核验收(待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命名),并召开反馈会议向平坝区委、区政府进行了通报。验收工作组组长还结合专家反馈的巩固创建工作建议对平坝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寄予希望、鼓励该区能在省级生态创建成果基础上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平坝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