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通过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市、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8月21日上午,安顺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水利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安顺市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审查会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丁乃奇,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文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部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或专家,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副主任刘瑞禄以及规划编制单位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简炜主持,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调研员陈念怀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专家李瑞莅临会议指导。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大纲》的介绍,与会专家和代表经过质询讨论,一致同意《大纲》的技术路线、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水土保持区划和预防规划、治理规划、监测规划、综合监督管理规划专题、以及实施进度安排和规划成果要求。
省水利厅水保处副调研员陈念怀对安顺市开展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评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水土保持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辖区内开展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要突显地方区位优势,充分结合国家、省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提升水土保持的社会化管理功能。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丁乃奇作了讲话,一是强调《大纲》在指导安顺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要与“五个一百”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相衔接,进一步细化规划工作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认真配合编制单位按照《大纲》要求,搞好安顺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安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安顺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唐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