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启动新环保法系列宣传活动

30.12.2014  19:36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通知(州办法电〔2014〕209号)文件精神,

  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环境保护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作出的战略部署。安龙县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签署了工作意见,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该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经积极筹备,现已拟定安龙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工作方案,印制了新《环保法手册》1万余册,为新《环保法》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好的充分的准备。从2014年12月29日起,已在安龙电视台进行公告及在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中发放《环保法手册》,陆续启动了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安龙县将根据已拟定的宣传方案,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为期1个月的系列集中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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