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检察院应用“电子卷宗”助推检察工作信息化

11.05.2015  19:23

               

为加快科技强检的建设步伐,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子卷宗”系统正式进入竞争性谈判招标阶段。

据了解,安龙县检察院每年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达700余件,每个刑事检察官差不多三天就要办理一案,而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时,除要摘录相关证据材料制作《审查意见书》等工作文书外,还要复制大量的证据材料存留在副卷中,每年再将大量厚厚的副卷移交档案室存档,极大地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相对于传统“纸质卷宗”,电子卷宗

具备快速扫描、系统编号、自动生成电子案卷、智能打印材料等功能,为案件管理提供了先进的操作平台,实现了案件管理一体化。

以往侦查部门移送的纸质卷宗经公诉、法院、律师等相关人员多次翻阅后,往往破烂不堪,不便携带和保存。电子版卷宗只需要一张小小的光盘,具有便于保管、携带、不易磨损等优点,一方面弥补了传统纸质卷宗的诸多不足,另一方面可有效避免原始纸质卷宗的磨损,可以将原始证据完好保存。增强证据的综合证明力 提高工作效率 在电子版卷宗中可添加犯罪嫌疑人供述、

重要证人笔录、与笔录同步的音频、视频资料,可极大增强证据的展示效果和综合证明能力。通过电子版卷宗的摘记功能,内容可以直接复制。这一功能尤其对需要制作大量阅卷笔录的公诉和审判人员极为便利,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诉讼周期。 公诉部门通过编制索引文件可在电子版卷宗的基础上直接制作多媒体示证系统,无需重新采集各种证据资料,可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④ 具有高度的安全保密性 电子版卷宗光盘有三重加密功能:一是硬件加密,没有专用加密狗,无法读取光盘;二是软件加密;三是光盘防复制功能。通过多重加密功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办案人员才能使用,即使光盘不慎丢失也能有效防止泄密。 光盘的只读属性,确保电子版卷宗光盘制作完成后不能修改,一方面约束干警在办案、取证、组卷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减少随意性。另一方面有效防止原始卷宗被恶意篡改。以往的纸质卷宗曾经出现过主要证据丢失、被替换和篡改的情况,电子版卷宗从根本上杜绝了这种可能性。查询方便 易于多次使用 自侦部门可留存电子版卷宗副本,长期保存,便于在以后的案件总结,案件质量评价管理以及处理后续相关问题等环节,随时反复查阅卷宗。可长期无损保存 方便管理 电子版卷宗光盘可长期无损保存,防水、防潮、防磁、防腐蚀,方便保存和管理。

 

信息化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空中楼阁“,更不是喊口

号、表决心似的“纸上谈兵“,它需要的是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的精神,需要的是我们努力进取、不屈不绕的精神。这才是电子卷宗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检察机关今后的信息化工作仍会以电子卷宗为中心,结合检察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在运行当中不断改进,在改进当中逐步完善,让电子卷宗成为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的典范,成为打造科技型检察院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