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顺利完成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21.09.2016  22:12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省于2014年8月在贵阳市和遵义市开展全国收养评估试点工作。试点中,两市按照儿童权益优先原则,精心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科学设计收养评估流程。经过试点,初步建立了收养评估的指标体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且规范的收养评估流程,建立了收养评估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使收养评估与送养人选择收养人以及办理收养登记程序有机融合、相互衔接,为建立适合贵州实际的收养评估模式作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两年来,共完成了47例拟收养家庭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通过收养评估试点,进一步宣传了国内公民收养的政策法规,强化了公民依法收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