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宗委五举措抓好宗教场所食品安全工作

28.08.2015  18:35

  近年来,黔东南州民宗委主动作为,加强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宗教场所食品安全条件有所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高对宗教场所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州民宗委要求各县市民宗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寺庙教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创新思路,确保宗教场所餐饮食品安全。

  二是规范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各宗教场所日常就餐的场所,按食堂进行许可,纳入日常监管。开展的庙会及相关的节庆法会就餐,按重大活动进行保障,纳入专门监管。

  三是加强宗教场所餐饮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督促各宗教场所管理者加大食品安全基础设施,特别是硬件建设改造力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做到选址合理,流程科学,食品原料贮存、处理,食品加工、配餐、就餐等分区规范,并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庙会及节庆法会的食品安全管理。各宗教场所举办庙会及相关节庆法会,参与人员多,提供餐饮风险隐患极高。要求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应作为工作重点,安排专人负责好风险管控。制定详细预案,搞好应急管理,特别加强与承办宗教场所沟通,明确监管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督促宗教场所管理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切实保障活动餐饮消费安全。

  五是落实宗教场所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指导督促各宗教场所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