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民宗委党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02.09.2015  13:24

黔民宗党发〔2015〕9号

各州、市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各自治县、仁怀市民宗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省民宗委党组的有关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将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

  省民宗委举报电话:0851-86860957

 

 

中共贵州省民宗委党组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