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出台《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09.06.2015  17:41

  6月5日,省民宗委正式出台《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贵州宗教工作法制化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是加快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文件。

  《规定》分为总则、管辖、受理与立案、处罚决定、送达与执行、附则共6章47条,既是全省各级民宗部门实施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的监督和保障性文件,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不附文书式样,民宗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将使用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文书,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民宗部门实施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的行为。

  《规定》出台的同时,省民宗委原制定的《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文书式样(登记文号QFGD-2014-31002,黔民宗发〔2014〕75号)即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