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25.02.2016 14:3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于2016年3月1日在贵阳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1日在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3楼大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
二、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工作,部署“十三五”时期及2016民族宗教工作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民宗委主任、党组书记,分管宗教工作的负责人、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贵安新区社管局局长、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
(二)各县(市、区)民宗局局长;
(三)省民宗委领导,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邀请国家宗教局在三都自治县挂职的同志。
四、有关事宜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会议交流发言时间在8分钟内(已通知),报送材料篇幅较长的,发言务必精简。 (二)请各市、州汇总辖区县(市、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民族、职务),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12:00前报送省民宗委办公室。
(三)请参加会议的人员于2月29日下午18:00前到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一楼大厅报到(地点:省政府正背面;总台电话:86838901)。
驻贵阳两城区的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会议前20分钟到会场报到。
(四)请参会人员自带本子和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
联系电话:86833733、86833723、86832130(传真)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doc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02.201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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