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宗委开展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

24.03.2015  20:00

  按照省民宗委对全省佛教颁证工作的统一部署,贵阳市民宗委积极开展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专门安排部署。及时转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市宗教工作专题会上进行了专题安排,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颁证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填报信息。各区(县、市)民宗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教职人员的身份证用名、身份证号、性别、教职身份、戒牒编号、受戒时间、所在场所名称、所在场所是否登记开放、是否参加社保、备案号等资料,确保信息完整。

  三是严格进行审核。市民宗委业务处室与市佛教协会有关人员对上报的信息统计情况进行复查,特别对离开场所和已故的人员实行重点核实,对填报不准确及时予以纠正,确定全市佛教教职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四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宣传颁发证书的意义,要求教职人员要靠学习、修行、持戒去成就功德,要端正言行举止,要让信教群众信服,还要自觉接受并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