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开展“十二五”以来全省民族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专项督查

06.02.2016  21:18

十二五”以来,省民宗委下达全省各类民族资金8.098亿元,实施项目10067个,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亿元,省级各类民族资金2.098亿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民族资金在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日前,省民宗委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至2015年民族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全省9个市州及88个县2011-2015年民族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市州县财政对通过省民宗委下达的中央和省级各类民族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情况等。

通过督查发现,全省各市州县2011-2015年各类民族资金基本全部到位;全省未启动实施项目699个、7877.8万元,其中89%的未启动项目为2015年资金项目,2011-2013年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2014年大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已实施未验收项目1473个、资金13917.57万元,其中80%的项目为2015年资金项目;已验收未报账项目355个、资金3045.41万元。

随后,省民宗委将向各县通报专项督查情况,要求各县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民族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有关规定,按照既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切实承担起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对长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要进行清理,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指标文件,督促项目实施,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验收,加紧完成资金报账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