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何认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
25.04.2016 13:5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佛教于东汉从印度传入我国,在我国传播发展近两千年,伊斯兰教从唐代开始传入,在我国传播发展也有一千多年,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长期的中国化过 程中,宗教的某些教理教义、思想和艺术,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自爱国运动和革新运动,我国各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宗教与社会 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化的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鼓励宗教界积极对宗教思想和教理教 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和中国实际的阐释,紧密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回应社会和信教群众需求,从思想上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动学习和弘扬中国优秀传 统文化,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养分。要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各种势力的渗透、干预和影响,遏制“去中国化”“逆本土化”等倾向。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04.2016 13:51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