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安顺市西秀区召开
吴军指出,做好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民宗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时代使命,领导要放下架子,干部要挑起担子,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使命感,在工作中勤学善学、积累经验,用学习推进工作、完善工作,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开创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吴军要求,全力推进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依法处置宗教问题。民宗部门干部是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其法治意识、法律法规素养、依法处置宗教问题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法治行为、法治方式、法治形象,直接关系到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法律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是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任何一项都不能少,少了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进行实施,而且要做到权责法定。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我省县、乡、村宗教工作基础相当薄弱,无人站岗放哨,以至于宗教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处置起来较为被动,有的甚至已经尾大不掉、难以解决。各地要根据省民宗委关于深化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协管员制度,选择那些素质较高的宗教教职人员为宗教事务协管员,推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充实和加强基层宗教工作联络员队伍,凡有信教群众的地方,每个村必须有一名信息员、每一个场所必须有一名协管员。县一级民宗局及乡一级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掌握辖区内“两员”队伍的人员、电话等基本数据,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使“两员”队伍及时报告“五非”方面的情况以及其它违反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吴军强调,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试点示范工作重在探索路子,求在整合力量,要注意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平行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跨区域案件执法工作关系;四是要处理好宗教执法部门与宗教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吴建民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要将学习吴军主任讲话精神作为推进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认真学习,及时汇报,组织传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吴军主任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落实,着力在强化宗教行政执法主体、营造氛围、规范行为、加强管理上下功夫,要把吴军主任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会上,9市(州)、省直管县(市)民宗部门就开展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西秀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卷宗室、华联基督教堂和大悲精舍佛教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