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对安顺市、黔西南州民族宗教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4.08.2017  20:03

  8月14日至18日,省民宗委第一检查组赴安顺市、黔西南州开展民族宗教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检查组通过抽查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兴仁县、兴义市民族宗教资金项目档案和财务凭证,对各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了各县民族宗教资金使用管理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和调整项目资金计划等情况。此外,检查组还通过走访项目实施单位和群众,检查项目实施是否与凭证、档案资料描述相符,详细了解各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群众受益情况。 

  这次资金检查工作是省民宗委进一步加强各项民族宗教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等具有积极意义。其余4个检查组也将在8月底前完成对全省九个市、州的资金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