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通过目录管理、程序法定、信息公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3.12.2015  15:08

  决策,越规范越好落地

  行政决策是政府活动的基础,决策的正确与否,关乎一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作出具体部署。

  如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如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运行……近年来,江苏省做出了有益探索。苏州市细化措施,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管理、程序法定、信息公开,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目录化管理

  ◆不再为“重大”争论不休

  一直以来,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二字争论不休,“哪些事项应当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始终没有定论。今年7月27日,苏州市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将市政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制定市“十三五”规划、制定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0个决策事项纳入201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为什么作出上述规定?“目前,各地立法文本大多是采取‘概括+列举+排除’模式。但这并不能穷尽、涵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特别是在实施中,很多具体行政决策事项很难与列举的情形相对应。作为不确定法律概念,其有效实施有赖于执行层面机制的创新。”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陈峰说。

  《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应当会同市发改委、监察、财政、法制、风险评估管理等部门每年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是不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不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说了算,也打消了一些人以‘分不清’为借口钻空子的念头。”

  陈峰介绍,2014年,目录化管理运行之初,获批的重大行政决策数量只有5项。“这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小算盘’,有些部门担心程序繁琐,影响决策效率;有些口上说‘决策内容敏感,不宜公开’,实质上不想受到约束;也有一些部门试图将规格不够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列,希望借此获取市财政更大支持……”

  随后,苏州市法制办将决策事项的规范性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与依法行政考核。2015年,各政府部门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共86项,经审核论证,确定了10项。

  依程序办事

  ◆解决政府的“盲动”“不动”

  “大部分居民认为目前所住房屋破旧、生活设施不完善,部分居住面积很小的居民愿意迁出街区以改善居住条件。”“希望新社区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特别是户外活动场所。”“游客希望增设的店铺类型有特色工艺展示、特色店铺、餐厅、书吧……”这是制定《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时,群众反映的几条意见建议。

  在苏州,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其中,以制定《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公众参与环节为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也可登录官方网站,了解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内容,比如评估报告、规划细则,并可以网上在线反馈意见……

  一系列的程序,会影响决策效率吗?“按程序办,不仅能降低决策风险,更能保证决策质量。事实证明,通过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决策事项实施的相对人可接受度更高,这有利于确保决策的可操作性,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说。

  以苏州工业园区苏安老新村改造翻新工程为例,起初,该工程并没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项目提出后,较多年轻人参与初步调查,有意愿进行。可是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阻力,园区管委会这才发现,该村居民的平均年龄为62岁,老年人居多,并且很多老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就在园区管委会左右为难之际,市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建议,由于项目遇到广泛的争议和冲突,该工程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来,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5个法定程序进行了充分论证,既吸纳了群众意见,又确保了工程的顺利推进。

  程序就像说明书,没有程序的规范限制,政府要么是“盲动”,盲目高效率,却以高成本为代价;要么是“不动”,由于怕出错追责而不作为。

  网上走程序

  ◆让行政决策不敢任性

  去年11月1日,苏州市开发的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正式运行,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系统分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管理平台、论证平台和监督平台。”在苏州市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演示:“点开系统的目录管理界面,可以看到每一个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名称、录入时间、填报单位以及流转程序状态;点击流程图标签,绿色标识代表已经完成的步骤,蓝色代表待办步骤,红色代表抄起待处理步骤。”

  据了解,每个标识下面均标明了负责该步骤的具体人员的信息,哪个步骤出现了问题,这个系统上一目了然。此外,在论证备案情况的界面,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评估、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项信息也都能查到。

  “决策事项开展到哪一步,信息录入就跟进到哪一步。苏州市各承办单位始终重视档案管理,及时录入决策过程和事项实施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法制协调处处长邢丽看来,网上“走程序”,不仅能让政府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决策事项的起草、执行情况,更能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让行政决策不敢任性。

  链 接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