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一民宅遭“误拆” 投诉两年未解决
当初被“误拆”的房子(图片由举报人提供)
村委写给王大胜的情况说明
人民网无锡9月19日电 (记者陈超)近日,宜兴市民王大胜向人民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称,2012年7月,江苏宜兴市丁蜀镇拆迁时,将其本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事发之后,镇政府答应给王大胜安排农民安居房。然而两年多过去,王大胜多次找到丁蜀镇有关领导希望解决问题,但却遭遇“踢皮球”。
王大胜原本的居所在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面积近260平方米。2012年4月当地拆迁,其居所并不在拆迁范围内。据王大胜称,当时他儿子准备结婚,于是他腾空了房子打算重新装修后给儿子做婚房。2012年7月28日,他的房子却被丁蜀镇拆迁公司给拆了。
王大胜说,事后他找到拆迁公司和丁蜀镇政府,双方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反而劝他反正房子都被拆了,不如坐下来谈一谈补偿,“我坚决不同意,跑了5个多月,他们才勉强同意由川埠村委会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我的房子是‘误拆’”。王大胜出示的《情况说明》显示,2012年7月28日,丁蜀镇拆迁公司拆迁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在未与王大胜见面商妥情况下就把房屋拆除了。
当时王大胜以为,既然承认房子是被误拆的,政府一定会给他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可没想到丁蜀镇政府委托的评估公司对他260平方米的房子仅给出了14万多元的评估价。“我不同意,镇里面就恐吓我说如果不签字什么都拿不到,反正房子都拆了。”王大胜说,最终在丁蜀镇同意尽快给他安排农民安居房的情况下,他才勉强同意了14万多元的评估价。
《情况说明》显示,当地村委会同意等到该村统一拆迁时再让其享受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王大胜说,丁蜀镇当地二手房的价格在4000元/平米左右,仅靠14万多元根本无法购买到合适的住房,只能等安居房,因此直到现在他也没拿这14万多元的所谓拆迁款。
据知情人介绍,无锡市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农民房屋被拆除后通常都会得到政府建设的安居房居住。在安居房没有交付之前,还有拆迁过渡费、搬家费等费用,用于农民拆迁后在外租房等开销。可从2012年7月28日房屋被拆到如今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王大胜盼望的安居房迟迟没有下文,也没有过渡费、搬家费等,眼看在外租的房子就要到期,届时就无处可去。
“一开始我找镇里,镇里还说让我不要急,马上我那个村所有人都要拆,肯定不会亏待我。可后来就再也不提这事了,两年里无数次找镇、村要求处理,每次都遭遇推诿扯皮,多部门协调时都‘踢皮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自称已经跑断了腿的王大胜实在无法忍耐,这才鼓起勇气欲讨一个说法。
9月12日,记者采访了王大胜此前曾多次找过的宜兴市丁蜀镇党委书记马钟,他承认其曾指示处理此事。该镇党委宣传委员黄锐也告诉记者,王大胜的房子在2012年确实遭到“误拆”。根据马钟安排,丁蜀镇就此事给了记者一个书面回复。该回复称,当初丁蜀镇在拆除一家企业时,由于王大胜的房屋与企业没有明确界限,参与评估的村干部也没有明确指出其房屋的户主,因此在拆除过程中误将王大胜的房屋拆除。
回应还称,对于王大胜提出的实际困难,当地已经给予了妥善安排。但截至记者发稿,王大胜称他仍租住在外,盼了两年多的安居房依然无踪影。记者就此询问宜兴市丁蜀镇时,黄锐告诉记者,“妥善安排”是指王大胜同意评估价14万多元的拆迁款早就准备好,是王大胜一直不肯来拿。
据王大胜透露,其实丁蜀镇当地遭“误拆”的不止他一个。记者查询发现,今年4月曾有媒体报道称,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一58岁农户房屋遭到强拆,事后当地镇政府也推说是是拆迁公司失误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