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章检察机关公开审查 化解民众“暗箱操作”猜疑
中新网宜章9月8日电 (记者 鲁毅 通讯员 张玉敏)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因其行权方式、法律适用程序的相对封闭性而显得极为神秘。能否做到公正司法,颇受社会质疑。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在该省率先探索开展公开审查,通过“阳光办案”化解民众对检察机关“暗箱操作”猜疑。
2014年初,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案件公开审查试行办法》,明确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拟作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不立案、撤案等容易引发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进行猜想的案件100%公开审查。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员包括侦查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谈及推行公开审查初衷,宜章县检察院检察长唐小琳表示,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因其行权方式、法律适用程序的相对封闭性而显得极为神秘,希望通过“阳光办案”,提升公民参与度,公开回应和化解社会对检察机关“暗箱操作”的质疑。
2014年5月8日,该院公开审查了第一起案件。该案件是由欧某、李某、黄某等人冲击公安派出所引起的涉嫌妨碍公务罪案件。对犯罪情节较重的欧某依法提起公诉,而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黄某、李某作不起诉决定。
与检察院以往办案不同的是,采用公开审查的方式,宜章县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案件相关诉讼参与人、乡镇和村组干部到该基层派出所举行公开审查会。虽然双方对案件性质等存有争议,但各方通过面对面发表各自意见。最终,黄某、李某当场表示,愿意向派出所及办案人员赔礼道歉,并在当地作出深刻检讨。侦查人员和当地群众均对结果表示满意,有效化解了警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为确保公开审查的广泛参与,该院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了18名特约检察员与3名人民监督员一道随机轮流参加,同时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村组干部,必要时还将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学者参加。
唐小琳认为,公开审查可以在多方互动的过程中,满足人民群众表达权、参与权,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支出和负担,让公平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罢访,也有效排除因“暗箱操作”给检察机关带来的外部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唐小琳表示,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不是法定程序。这一尝试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感受公平正义的期盼,久而久之将有更多的人受益。该院将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公开审查,该院实现了检察机关从静态信息、司法结果公开到动态办案(审查)过程公开的历史性跨越,检察权阳光运行机制改革初见成效。
截至八月中旬,该院共开展各类公开审查案件162件204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吸收宜章经验,开展公开审查探索,并在实践中进一步规范、总结、提高公开审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