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实名举报违纪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万
02.04.2015 21:22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2日电 日前,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办法》所指实名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真实姓名(名称),并提供准确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举报信箱、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所进行的检举、控告,凡是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办理,反映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为国家、集体挽回或者减少重大经济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大案、要案,均给予奖励,实行一案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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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5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