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省级财政2016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9亿元

28.11.2016  14:51
      日前,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的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59亿元,支持各地组织实施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     受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贵州各地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局地重复受灾、灾情严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明确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由民政部门牵头、以县为主体组织,对因灾倒损民房实施重建和修复、对遭受因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民房实施避险搬迁。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省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的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及工作要求等。     根据各地核查确认,全省2016年实施减灾安居工程重点对象(重建户)10974户,其中因灾倒损重建664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重建4334户。另外,还将组织对5万余户因灾受损房屋进行修复。按要求,所有新建和维修房屋户均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等困难的集中建房点,也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